河北省馆陶县公证处、河北馆陶经济开发区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关于下达2023年度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的通知》,经馆陶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人。
一、单位概况
(1)河北省馆陶县公证处为馆陶县司法局下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资渠道为事业自收自支;
(2)河北馆陶经济开发区为全额事业单位,工资渠道为财政全额拨款。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四、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9人。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4人,非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5人。
河北省馆陶县司法局公证处公证员1人。
河北馆陶经济开发区8人。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4人,非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4人。
具体招聘岗位信息、人数、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要求详见附件1。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1年9月16日及以后毕业)、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期间入伍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年(2021年9月16日及以后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五、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守宪法和法律。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5年9月16日以前出生,含当天),35周岁及以下(1987年9月16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
5、凡涉及到年龄、学历、学位、职业(执业)资格、服务期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第一天;
6、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
8、港澳台居民报考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9、不限户籍。
10、学历及资格要求:
①河北省馆陶县公证处岗位招聘对象: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具有公证员资格或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②河北馆陶经济开发区岗位招聘对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
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要求详见附件。部分岗位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11、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最低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最低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12、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报考;
3、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以及其他未经现任职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7、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回避规定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3年9月2日至9月15日,在馆陶县人民政府网( http://www.guantao.gov.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实行现场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须考生本人到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9月16日至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3、报名地点:馆陶县人社局四楼会议室。
4、现场报名提交材料: 报名须携带以下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2023年馆陶县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
(3)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及学信网下载打印的带二维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符合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
(5)符合岗位要求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公证员执业资格证书;
(6)蓝底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5张;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5、资格审查: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确定为进入笔试人员。
6、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核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岗位报名、核减及取消情况在馆陶县人民政府网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