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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和平区2021年度第二批编外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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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天津市和平区2021年度第二批编外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23年3月7日 — 2023年3月15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一)地点:和平区金融局

通讯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1号2304

电话:022-63002727、18630879732

联系人:吴老师

(二)地点:和平区政务服务办

通讯地址:和平区鞍山道32号科技金融大厦

电话:022- 27256208

联系人:刘老师

(三)地点:和平司法局

通讯地址:和平区岳阳道20号

电话:022-23195638

联系人:于老师

(四)地点:和平区网格化管理中心

通讯地址:和平区荣业大街101号

电话:022-23451341

联系人:李老师、宋老师

(五)地点:和平区仲裁院

通讯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马路11号创新大厦

电话:022-27267612

联系人:张老师

(六)地点:和平区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

通讯地址:天津市和平区鞍山道32号7层

电话:022-23266711、18722080461

联系人:王老师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2.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电话及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和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和平区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

和平区金融工作局

和平区网格化管理中心

和平区政务服务保障中心

和平区司法局

2023年3月7日

天津市和平区2021年度第二批编外人员公示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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