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医院自2018年推出百万重金招聘博士政策以来,吸引了一批优秀人才加盟创业。近日,和平医院再出新招,推出“博士升级计划”,给予高端人才500万安家费,500万科研启动资金,为高端人才搭建最优创业平台。
欢迎海内外有识之士加盟和平医院!
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
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
为凝聚优秀人才,优化医院人才梯队结构,提升医院学科建设水平,加快推动“人才兴院”战略,结合医院可持续发展需要,特制定引进高层次人才办法。
一、引进对象、条件及待遇
(一)引进对象
卫生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医、药、护、技)取得博士学位,在本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成就或发展潜力,且符合医院事业发展需要的国内外高层次人才。
(二)相关条件及待遇
1.符合第一至第四层次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按照如下标准执行:
2. 其他符合本办法第一款第(一)条引进对象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入职后根据医院聘用的岗位执行相应工资标准,享受安家费50万元后,根据如下七个维度,综合确定其引进待遇,科研启动经费与其引进待遇持平。
2.1科技立项
2.2学术论文
2.3 科技专著
2.4 成果奖
2.5 海外留学经历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具有海外工作学习经历者,每满1年计100分,但最高不超过500分,同时需提供相关海外工作学习证明。
2.6 在职、全日制博士
2.7博士毕业院校
二、引进程序及聘用
1. 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1)报名方式:以信函、电子邮件、微信、现场报送简历报名,由专人负责资格审查;
(2)报名材料:
① 填报《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高层次人才应聘报名表》;
② 个人简历:个人简历(包括基本信息、教育经历、专业方向、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科研成果、各类获奖、工作情况、留学情况等);
③ 所需附件材料(复印件):身份证、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英语等级证明、毕业生推荐表、荣誉证书、科研论文材料等。拟引进的应届毕业生须在办理正式报到手续前取得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3)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2. 评审
由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专业领域的专家组成工作组,由工作组对应聘者进行专业学术答辩,对应聘者的学习经历、学术水平、科研成果等方面做出全面评估,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推荐人选,并将评估结果上报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经领导小组同意后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
3. 拟引进人员体检
4. 签订聘用合同
经医院党委会会议批准,与引进高层次人才签订聘用合同。
三、管理模式
1. 引进高层次人才均须签订引进人才合同书。根据责、权、利相一致的原则,约定应履行义务、享受待遇、服务期限等具体事宜。按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2. 第一至四层次人才实行聘期制,一人一议签定专项合同书,按合同进行考核管理。
3. 其他高层次人才入职后,签定《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聘用博士合同书》,按我院“博士培养工程”规定进行考核管理。(来源:和平医院)